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
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
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湖南省特色重点学科,办学历史悠久,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和开展法学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基地。自建院以来,始终保持着高水平的办学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,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。
学院历史
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35年,最初是湖南省文法学校(湖南省立第一高级法政专科学校)的组成部分,其后历经多次调整和改革,成为1995年初步建立的人文社科学院的重要学院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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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资力量
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,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,现有教师近百名,其中教授、副教授占80%以上,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60%以上,教师中有多名留学归国人员、博士生导师、湖南省百人计划引进人才、湖南省“青年岗位能手”等省级及以上优秀人才。
学科建设
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设置了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法学教育。本科教育涵盖法学、社会工作等学科,硕士研究生教育涵盖法学、社会工作等学科,还设置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、法学专业硕士和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等学位授权类别。博士研究生教育涵盖法学博士、社会工作博士等学位授权类别。
学科特色
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以人类未来的法律体系为视角,致力于推动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全球化、前沿化、基础化,培养国际化、创新型、复合型法律人才。学院具有“神经法律学”“大数据法律学”“法律经济学”“司法制度与实施评价”等强势学科,致力于深度挖掘法学的基础与前沿研究,为法学人才的培养和社会发展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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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成就
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,先后获得了全国法学知名高校、湖南省特色重点学科、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重点支持学院、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奖、湖南省法学会奖等多个荣誉头衔,其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得到全国乃至全球的广泛认可。
未来愿景
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将一如既往地弘扬法治精神,继续推动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前沿创新,为中国法制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。